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的安排部署,我市地税系统从6月份开始对全市房地产业全面进行税收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449.6万元,企业自查入库167.8万元。税收专项检查的开展,对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业税收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市地税局负责同志介绍,对房地产业进行税收专项检查,我市已经连续开展了四年。这次检查的范围是各类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企业包括房地产销售公司、中介公司(物业公司、二手房交易、房产置换、房屋租赁)等。房地产业之所以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行业,说明这些行业确实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涉税问题。开展房地产业税收专项检查的目的,是依法严厉查处房地产业税收违法问题,打击和震慑房地产业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增强房地产业的依法纳税意识,逐步实现房地产业税收秩序明显好转。同时通过税收专项检查发现征管薄弱环节,制定和完善强化税收征管和堵塞税收漏洞的有效措施和管理办法,营造公正、公平的税收环境,保障和促进税收收入的稳步健康增长。目前,房地产业税收违法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销售商品房时,不按规定向购房人开具发票,隐瞒销售收入;少报税款或逃避纳税;不按配比原则进行会计核算以假发票虚列成本,致使企业亏损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按规定结转房款,造成税款不能及时入库;以种种理由长期拖欠税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