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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创新高地建设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7-19 9:01:46

各普通本科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和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冀教高200728精神,加快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切实把高等教育的工作重心和着力点转移到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的内涵建设上来,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普通本科院校中开展以品牌特色专业建设为核心的本科教育创新高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立足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需要,以学校重点、骨干专业为基础,以品牌特色专业为核心,以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拓展专业内涵,构建专业链、专业群平台为目标,充分整合、集成各方面优势和资源,统筹协调加强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条件建设,重点培育建设一批专业基础相关、内在联系紧密、资源共享、优势特色鲜明的本科教育创新高地。进一步引导不同层次、类型的高校科学定位,明确各自个性化发展目标,办出特色和水平,提高教育质量。

 

二、 建设目标

 

“十一五”期间,在全省本科院校中,选择一批以品牌特色专业为龙头的重点(骨干)专业、专业链和专业群,做为本科教育创新高地进行重点建设。使其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改革与创新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教学水平和教学条件达到国内同类院校先进水平,某些方面达到领先水平,成为在国内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国家、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培养、产学研合作教育的重要基地和高校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三、建设原则

 

1、坚持改革创新。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为指导,以教育模式创新、管理机制创新和特色内涵建设为重点,以社会满意度、国内先进水平和可持续发展为目的,整合学校的综合优势,创造性地做好教育高地的建设工作。

 

2、坚持科学发展。将教学与科研的结合、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的结合、人文科学与科学技术的结合、学校与社会的结合贯穿于教育高地建设的始终。

 

3、坚持“质量第一”。切实加强教学质量管理,深化教学管理改革,优化教学过程控制机制,率先建立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

 

4、坚持开放合作。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和校际合作教育,相互渗透,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协调发展。加强与国际教育的合作和交流,引进和吸收国际优质教育资源。

 

四、  建设内容

 

1、专业建设。明确专业(专业链、专业群)发展定位和发展方向。重点是教育理念、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等。

 

2、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师资队伍的学缘、学历、职称和年龄结构。重点是专业(专业链、专业群)带头人和梯队建设及骨干教师的引进和培训。

 

3、教学条件建设。重点是专业(专业链、专业群)实验室、实验中心和实习基地建设,图书资料建设和教学经费投入。

 

4、教学管理建设。主要是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和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建设。

 

5、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主要是毕业生就业、社会评价、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五、遴选范围、数额和申报条件

 

1、遴选范围(见附件1

 

2、遴选数额

 

20072010年,遴选建设100个左右的人才培养高地

 

200个左右的品牌特色专业。

 

    2007年,遴选建设30个左右的人才培养高地和60个左右的品牌特色专业。

 

3、申报条件

 

在我省同类专业中处于先进水平或具有明显优势、特色和发展潜力。

 

符合学校分工和发展定位,属学校重点或骨干专业范畴。未来若干年内,有稳定的社会需求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教学理念、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教学效果等均达到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的A级标准。

 

与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重点领域紧密结合,需优先发展的专业(专业链、专业群)。

 

立项建设期内,学校有连续的专项经费投入。

 

六、组织实施

 

本科教育高地的遴选建设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

 

1、遴选程序为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初评、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省教育厅审核批准三个阶段。

 

①学校申报。各校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以品牌特色专业为核心的专业、专业链和专业群建设规划,在充分论证、评审遴选的基础上,向省教育厅提出立项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河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创新高地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112份和学校申请报告12份,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学校申报数额原则上不超过4个。2007年申报截止时间为1015日。

 

②专家评审。根据学校申报情况,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初评、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提出评审意见。

 

③审核批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行文公布省重点建设的本科教育创新高地和品牌特色专业。自公布日起,由项目学校组织实施重点建设。建设期为3-4年。

 

2、创新高地建设实行项目审批和管理。对省创新高地建设项目,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并在省级重点学科新增遴选和质量工程有关项目的实施中,重点向高地倾斜。项目学校和其主管部门应多方筹措经费、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对建设项目的投入和倾斜力度。

 

3、项目实施过程中,省教育厅将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评估,并据此提出认可、整改和终止等意见。

 

4、国家重点建设的特色专业的推荐申报,将在省创新高地和品牌特色专业中择优遴选上报。

 

5、项目学校要根据项目建设目标、规划、分阶段实施计划等要求,建立定期自评自查制度,加强自我监控,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和质量。并于每年12月底前,将项目建设年度进展情况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6、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学校自行组织鉴定。在此基础

 

上,向省教育厅提出验收申请,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验收、审核批准后,正式公布。

 

本科教育创新高地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教兴冀”、“人才强省”战略和省七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谋划,精心组织,保障投入。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广泛参与到教育高地建设中。推动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建设,强化管理,提高整体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ΟΟ七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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