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前天(11.7)联合颁布修订后的2007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再次提高外资进入房地产业的门槛。业内专家今天表示,这一政策有利于进一步控制流动性过剩,抑制房地产的投资需求。
新《目录》明确表示,我国将继续限制外商投资高档宾馆、别墅、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外商投资土地成片开发必须与内资企业合资合作,并将普通住宅开发建设从现行《目录》的鼓励投资类别中删除。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 华伟:作为外资在税收优惠以及行业准入门槛降低方面都不存在任何特权,相反在房地产开发环节硬门槛、软门槛双双大幅度提高。)
值得关注的是,新《目录》增加了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以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的限制,大幅提高了房地产服务流通领域的准入门槛。专家认为,这是政府调控房地产业过度需求的政策延续,但在目前供求尚不平稳的情况下,对市场的实际影响可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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