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者担心,带薪休假制度无法真正落实
在《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公布前的11月5日,另一项与之密切相关的政策也引起了强烈关注。国务院法制办对外发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具体规定了带薪休假的年休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然而,这项政策的颁布,并没有让认为取消“五一”黄金周有损民众休息权的人们感到安慰。很多人担心,带薪休假制度无法真正落实。
据了解,我国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就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者,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也提出:“推行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合理调整居民工作和闲暇时间,扩大服务供给,鼓励居民服务性消费”。
但是,由于缺乏法规性的实施细则和具体的落实措施,这一制度实际上成为了“纸上的权利”。《劳动法》实施13年,迟至今年才看到姗姗来迟的《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研究小组也在《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问卷调查》前言中承认,我国休假制度落实得不够。“目前我国尚未全面建立带薪休假制度。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虽然设定了年休假制度,但安排时间较为集中,在实际执行中存在职工难以自由休息和因工作紧张而不能休假的现象。对企业职工年休假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一些职工的年休假权利难以得到保障。”
杭州会计师舒圣祥认为,在带薪休假制度尚未得到有效而成熟的普遍执行、还没有变成人人可以享受的真实权利之前,仓促取消一个黄金周,可能会影响到很大一部分人休假权的实现。“黄金周至少能给人们提供一个可预期的稳定假期,而带薪休假在目前肯定无法做到这一点。”
他提出,我国有数亿外来务工人员,“五一”长假是他们难得的与家人团聚的机会,他们的带薪休假如何保障。
对此,蔡继明认为,黄金周并没有保障人们的休息权,而只是将休息权调整了一下,凑到了一块集中放假,并产生了很多弊端,取消黄金周,正是为了消除集中放假的弊端。“法定休息权能否落实,不由黄金周如何调整来决定。把传统节日变成法定假日,更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
他认为,实施带薪休假制度以后,民众可自由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旅游时间,将更进一步赋予民众休息权和自由选择的权利,而且与此同时,民众出游的便利程度、所能获得的性价比都能得到提高。
他表示,为保障民众休息权的多个方案出台,目的正在于让广大劳动者有更多的时间带薪休假,这体现了中央倡导的以人为本的理念。“我相信这些制度会被认真执行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