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份,阜城县人民医院退休职工杜炳芝身患重病,共花去近10万元医药费,而到当地医保中心报销医药费时,却被告之因阜城县人民医院并没有为其缴纳2007年的医保金,所以不能享受医保政策。看着厚厚的药费单,杜炳芝常常以泪洗面。
■记者调查:
70多岁的杜炳芝气愤地对记者说,他是在1999年退休的,今年7月份,突然高烧不断,浑身发冷,在阜城县人民医院和衡水市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治疗了一段时间后,9月22日,由中国人民解放军304医院诊断为十二指肠憩室、胆管炎、胆囊结石。在住院治疗期间共花去了近10万元的医药费。
“因为2005、2006年医院都曾为我父亲参加了医保,所以我拿着药单到当地医保中心报销医药费,没想到却被告之,医院竟然没有为我父亲参加今年的医保……”杜炳芝的大儿子杜洪臣迫不及待地接过了父亲的话头对记者说。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还告诉他,自从阜城县2004年实施医保政策以来,阜城县人民医院就一直为退休职工参加着医保,可就是2007年退休职工没有参保,就连在职职工也没有参保。
于是,杜洪臣就找到阜城县人民医院询问,医院的答复让他气愤不已。医院称,退休职工的工资都是由社保所发放,所以医院也就没有责任为其参保,至于杜炳芝为什么没有参加医保,这应该去问县卫生局或社保所,跟医院无关。
■部门说法:
11月13日下午,阜城县人民医院院长马炳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医院从未给退休人员参加过医保,就是因为退休职工的工资是由财政拨款,所以医院也就没有义务为这部分职工参保,杜炳芝没有参保,应该向其他相关部门询问。
记者找到2003年由阜城县人民政府印发的《阜城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其中第一章第四条规定,“本方案适用于本县境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及其职工、退休人员……”。11月14日,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衡水市医保中心,该中心一负责人对记者说,根据《衡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规定,退休人员也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之列,阜城县人民医院没有为退休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的做法显然跟规定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