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将开始自行申报纳税,申报期为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前,首先要从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领取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然后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所得、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扣)税额、应补(退)税额等情况,如实填写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职业、任职受雇单位、中国境内有效联系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如果是外籍人员,除上述内容外,还需填报国籍、在华天数等信息。
据悉,与去年相比,今年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政策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是新改版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列入申报项目,要求即使在2007年未取得其他任何收入,但年度内炒股或卖房净所得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也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地税部门表示,申报并不等于征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目前有关股票转让所得还不会征收个税,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由于纳税人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已经按相关程序缴纳了各项应缴税费,在进行年度自行申报时,不需要重复纳税。
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平常取得收入时已经足额缴纳税款的,年度终了后,仍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同时,考虑到个人所得税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计算复杂,税务机关允许纳税人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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