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律师:恶意取款案将重审
其透露一审“无期”的判决将撤销,省高院则表示二审尚在进行中
本报讯 许霆恶意取款被判无期一案昨日传出新消息,许霆的律师透露,广东省高院将裁定撤销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决,如无意外,该案将于本周前后发回重审。
但省高院相关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案件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没下裁定书,审理结果尚无定论。
据了解,由于案件事实清楚,广东省高院此次二审采取了不公开审判的方式,由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书面审理。许霆的律师吴义春称,经过二审,广东省高院可能裁定撤销一审的“无期徒刑”判决。如无意外,本案将于本周前后被发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高院发回重审的裁定书应该会在本周内送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而其中第三项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我们现在还没有收到法院的书面通知。如果本案真被发回中院重审,按照相关法律,那就说明许霆案原本的一审无期判决已经被取消了,这是一个前提条件。”吴义春说。
吴义春表示,如果重新一审,就需要重新准备相关辩护材料,最长可能会持续两个半月的时间。如果代理人许霆对此次审判结果不服,还可提起上诉。
记者就此采访省高院时,该院相关人士介绍,目前案件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没下裁定书,审理结果尚无定论。
■观点碰撞
无罪
(许霆的行为)本身就是不可复制、不可模仿的,其几率与中彩票头奖相当,所以在社会上也根本不存在带来示范效应而必须动用刑罚手段进行严厉防范、严厉打击。
―――被告律师吴义春
有罪
利用这种瑕疵,获得银行财产后逃跑,其行为本身显然有着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如果这种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则无异于对这种恶意的鼓励,其社会效果可想而知。
―――新疆西部律师事务所张元欣律师
[1][2][3][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