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生母请律师为前夫辩护
孙雄标称,自己能获释她至少有60%以上功劳
记者调阅卷宗时发现,事发后孙美萍的生母李梅曾经接受公安机关问话,对女儿告父强奸一说,表示不相信。
在公安机关对李梅的询问笔录里,详细记载了李梅的陈述:“我和孙雄标离婚后,房产一人一半,有时候孙雄标偶尔也会回来住,因为是共同财产所以我也不好说什么,孙美萍和父亲之间没什么话交谈的,但即便是孙雄标回来,也只是上网,平时女儿孙美萍都是跟我睡的……我不太相信孙雄标会强奸女儿。”
不仅如此,据孙雄标的代理律师陈启宣提供的一份律师调查笔录也显示,孙美萍的生母李梅曾做出过这样的陈述:“我不相信孙雄标强奸了女儿,我想女儿是为了给我出气报复他才这样做的。因为孙雄标这么多年来经常打骂女儿,并且和另外一个女人好了。女儿孙美萍曾经在我面前说过,要报复他爸爸。”
“孙美萍举报其父亲强奸她,你是否知道?”
“我确实不知道,女儿去派出所报案不是我授意的,事后我才知道的,为此我还狠批过女儿,公安局和检察院的人也问过我这些,我给他们也是这么回答的。”
李梅表示,孙雄标对自己和女儿不好是事实,对她们母女不尽义务也是事实,自己当初出面为孙雄标聘请律师是基于“感情不好和强奸是两码事”。
对于李梅的这一说法,原始询问笔录是这样记载的——“问:你为什么要为孙雄标聘请律师?如果举报是假的,你女儿要承担法律后果的,你是否知道?答:我只想澄清事实,还事实的本来面目。并且我愿意为此出庭作证。”
“一日夫妻百日恩,在我被羁押期间,李梅就奔走于公安局、检察院和律师楼为我的案子积极寻求帮助。我很感谢她。”对于李梅所做的一切,孙雄标称自己能获释她至少有60%以上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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