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举报父亲强奸时少女孙美萍年龄尚未满16周岁,有关方面对其涉嫌诬告的责任免予追究。
所谓"二奶"实为妻子,当事父女冰释前嫌
孙美萍所说的"二奶"是谁?就在记者调查过程中,被孙美萍称为"二奶"的女子突然现身,手持结婚证书称自己身份合法。据律师证实,孙雄标已和女儿阿萍消除误解,下一步将就"是否提出国家赔偿作出决定"。
"二奶"现身亮出结婚证
称身份合法且"性生活和谐",强奸子虚乌有
"谁是'二奶'了?我和阿标是合法夫妻。"在佛山市一间茶餐厅里,记者见到了少女孙美萍所说的"二奶"夏娟(化名)。
眼前的夏娟要比孙雄标年轻很多,情绪激动的她从随身携带的挎包里掏出了一叠证件拿给记者。
记者发现,这是一张由广西玉林某地颁发的结婚证书,颁证日期是2002年10月29日,结婚男女双方正是孙雄标和夏娟。
"阿标比我大8岁,我和孙雄标结婚是完全合法的,她和前妻(孙美萍的生母李梅)早已经离婚。我什么时候变成了'二奶'?"夏娟浑身颤抖地说着,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合法,夏娟又拿出自己的身份证给记者看了看。
"对阿标强奸自己女儿的说法,你是怎么看的?"记者问。
"胡说八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孙美萍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报复阿标和她母亲离婚并跟我在一起。"
夏娟向记者提供了在法院审理孙雄标强奸案过程中,她所做出的证词。
在这份约2000字左右的证词里,夏娟对所谓"强奸"一案予以反驳。
记者摘登如下:"我和孙雄标的感情很好,几乎形影不离。性生活也很和谐,每次性生活都在20分钟以上,彼此都很满足,从这个角度说,他没有理由强奸孙美萍。"
夏娟告诉记者:"在2002年到2004年之间,曾经有好几次他(孙雄标)前妻半夜打电话到我们的住处
,说孙美萍上网不回家还和一个男孩子拉手出去了。知道女儿早恋并染上网瘾的孙雄标为此确实对女
儿动过粗。从这一点上说,孙雄标对女儿管束很严格也是导致孙美萍状告其强奸的一个主要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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