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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席响起热烈掌声
吴建平等律师开始一趟趟奔赴唐山、丰南、滦南、深圳、珠海等地,一个个约见知情人。整理材料时,他们通常十几个人一起工作,加班加点。当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案卷摞起来有一人多高时,“冰山”终于浮出水面,新的证据澄清了事实:
关于玩忽职守罪问题对澳门酒店投资项目,贾某从未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报批手续。作为政府主管领导的王士义从未指示贾某动用两千万元投资购买酒店。王士义直到贾某因经济问题被审查时才知道贾某投资之事,不应承担责任。
关于受贿罪问题1998年,贾某在被“双规”并向纪委讲了他将清代花瓶送给王士义的“事实”之后,才连忙让自己原来的司机从自己家里将花瓶送到王士义处。王士义并未接受该花瓶,此时他早已调离唐山市,与贾某已无上下级关系。
关于滥用职权罪不但没有证据证明是王士义决定将50万元借出的,相反却有唐山市财政局局长将此款经过研究后借出的批条及多人关于将此款借出是经过有关领导同意的证言。因此,将唐山市50万元财政周转金借出,不应由王士义承担滥用职权的责任。
大量的事实证据足以证明,贾某的供述及有关证言纯属虚构,完全是为了推卸罪责而对王士义进行的栽赃诬陷。
当地审判机关先后于1999年10月、11月和2000年5月,分别进行了3次公开开庭审理。而吴建平他们也3次出庭,一切都用证据说话,打了3场漂亮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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