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见习记者 邓益辉
近日,一个雪藏很久的新闻被首次披露:2001年7月31日,河北省石家庄长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河北唐山市副市长王士义涉嫌的玩忽职守、受贿、滥用职权3项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第一个市长级的人物被关押之后又被无罪释放的案件。
2008年1月24日,《法制周报》记者电话联系了王士义。“我很感谢法院作出了公正的判决。我一直生活得很好,现在退休了在家里带孙子。”王士义说。
入狱后为了清白申诉
1998年初,中共河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唐山市检察机关在查处一起涉嫌滥用职权及挪用公款案时,认为原河北唐山市副市长王士义与此案有重大牵连。
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原唐山市滦县县委副书记孙某供称,他是接受了原河北省唐山市主管外经贸工作的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士义的指令才这么干的,并且提供了证人证言、书证、物证及鉴定结论等相关证据。1998年9月,王士义被检察机关逮捕。根据这些证据,检察院以王士义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
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的吴建平律师等人接受委托,为王士义进行辩护。
身在狱中的王士义精神和身体上都面临着种种考验,他曾绝食证明自己的清白,但一想到年迈的母亲,他只好无奈地在认罪材料上签字。
吴建平律师得知这一情况后,在会见王士义时大声说:“如果你是无罪的,必须为自己洗刷冤屈,这才是最大的孝顺!”这句话令王士义警醒,当晚连夜重新写了材料,提供给司法机关。
法院判决无罪释放
吴建平律师等人对关键证人的证词进行仔细研究分析后发现,证人证词之间矛盾重重,有的甚至完全对立。他指出,所谓玩忽职守完全是虚构编造出来的。关于受贿问题,吴建平律师认为,这是同案其他被告人如孙某为推脱罪责、合谋他人进行的诬陷。同时,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有不规范办案的情况,造成表面上众口一词,仔细分析推敲却漏洞百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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