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学生王某与男友火某双双酒醉于某招待所一房间内,并发生了性关系。因夜不归宿,在遭父母痛斥时她说出了自己未回家的缘由。想到女儿的失身,王某父母痛不欲生,遂将火某“扣留”家中以此逼迫火的父母“谈判”。当警方将火某解救出来后,不料他又因涉嫌强奸被警方拘留。一次少男少女酒后的“出轨”,由此转化成了一起刑事案件。那么,两人酒醉后发生了性关系,火某是否构成了强奸罪呢?
昨日,被一审法院认定有罪的火某,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听到了对他的终审判决:为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判决火某无罪并当庭释放,且不承担王某的经济损失。当火某双手接过这份还自己清白的终审判决书后,泣不成声的他当庭向主审法官深鞠一躬。
[1][2][3][4][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