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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驳“放柜员机远比放许霆那安全”
“作为一个心智正常的成年人,他既可以立刻打电话告知银行,也可以打电话报警,甚至可以在第二天告诉单位领导。”
许霆当庭辩解:“疯狂取钱是为了保护银行财产安全”,公诉人称,这种说法不仅与其本人在侦查阶段的五次供述相矛盾、与同案人郭安山的供述相矛盾,而且明显不合情理,要保护银行财产“为啥不报警、不告知、不汇报”?
首先,“作为一个心智正常的成年人,许霆应该明白在发现柜员机出错的情况下,他既可以立刻打电话告知银行,也可以打电话报警,甚至可以在第二天告诉单位领导,对于保护银行财产而言,这些方法远比许霆把钱取出来更好”。
“任何人都清楚,在当时的情况下,钱放在柜员机里远比放在许霆和郭安山那里更安全。”
其次,柜员机出错只是记账错误,对于正常的取款人来说,取款100元它会吐出100元,取款1000元它会吐出1000元。正常取款的人,往往会在其账户存款数额的范围内取款,柜员机内的银行财产当时并没有处于紧急的危险状态。完全没有将其取出来予以保护的必要。最后,许霆在柜员机取款后,在两天半的时间内,在完全有报案条件的情况下,他既没有报案、致电银行,也没有告知单位领导,而是在取款后的当天上午就向保安部部长提出辞职,连尚未结算的工资都不要了,携带巨款逃离广州。
公诉人认为,上述事实和证据都表明,在发现柜员机出现故障之后,许霆就产生了非法占有银行财产的故意,而不是像他当庭辩解的那样,从柜员机取款是为了保护银行财产。
最后陈述:许霆幽了法官一默
与其他在押人员一样,许霆留着很短的平头,身着“天看·1866”的蓝色囚衣。昨日庭审前,当被法警带入法庭时,所有旁听人员的目光都投到他身上,他看上去有些局促。
虽然在天河区看守所蹲了几个月,但有高中文化的许霆仍显得很精神,口齿伶俐,在应对公诉人员的问话时很机敏,普通话也讲得很流利。
当审判长要许霆发表辩护意见时,他来了一招“黑色幽默”,竟然起身前后左右鞠躬,说:“感谢所有关注我的人们,感谢新闻媒体的关注”,随后,他的“答谢辞”立即被合议庭制止。
庭审到最后,轮到当事人最后陈述时,许霆说了这样一段话:“我把真实的情况说出来,并不代表我态度不好,希望法官大人能理解。现在无论判重、判轻、判无期都没什么好说的了,我希望通过我的不幸遭遇,能让法律界的专家们制定出更健全的法律,能让银行多为老百姓着想,提高银行的安全度。最后,感谢大家的关注,希望审判长能给予公正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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