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书祝家人节日快乐
在遗书中,小玲还表示爱爸爸妈妈,希望爸妈能够元宵节快乐。小玲家人知道这一噩耗后,情绪非常激动,认为小玲的死实习公司应当负有一定责任,并要求该公司给予他们5万元补偿款。
当天,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结合小玲留下的遗书,经过认真调查后初步认定,遗书的内容与小玲实习的公司无关,她的死属于自杀。
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小玲实习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小玲的死是自杀行为,与公司无关,而且公司在得知小玲跳楼的消息后,已采取措施积极配合抢救工作,并已承担了1万元的抢救费用,不愿意再给予补偿。
实习公司补偿3万元
双方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之下,2月29日下午,小玲的父亲致电中山三角司法所,希望司法所能派调解员前来,和他们一起到三角劳动分局帮忙做调解工作。
当天下午,调解员了解情况后表示,小玲家人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该公司对小玲的死存在过错的话,依照法律规定该公司是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但此事确实给小玲家人带来很大的打击,该公司也可以适当给予一定的补偿,作为对小玲家人的体恤和帮助。
最后,经过中山三角司法所和劳动分局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该家公司最终同意,给予小玲家属3万元的经济补偿款,并协助他们办理小玲的后事。
今年3月1日,该公司派人将3万元补偿款送到了小玲家人的手中。小玲的父母虽然获得了经济补偿款,但他们对女儿的自杀行为,仍然表示难以理解。
[上一页][1][2][3][4][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