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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江在拉萨举行的西藏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上表示,为了支持西藏旅游事业的发展,国家旅游局将在六个方面给予特殊支持:从全国范围内组织有关专家对西藏旅游产业现状展开全面调研,提供发展建议;从全国旅游发展基金中拨出4000万元专款,其中1000万元专门用于支持西藏各大景区卫生间改造;帮助西藏加大旅游招商力度;继续加强援藏导游工作力度;继续为西藏培养旅游产业高级管理人才;加强“促销援藏”力度,积极组织国际旅游销售商赴西藏考察。
特有文化和生态环境得到保持
西藏日喀则桑珠孜宗堡修复工程的主体工程在2007年6月基本竣工。此前,总投资3.3亿元的西藏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三大重点文物维修工程也已竣工。
据《西藏的民族区域自治》白皮书统计,在过去二十多年里,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区政府投入资金,维修开放了1400多座寺庙、文物古迹和宗教活动场所,使这些重要的历史古建筑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确保了这些古建筑“延年益寿”。
西藏民间传统文化同时得到保护与发展。据西藏自治区文化厅统计,近二十年来,西藏在17个县组建了深受群众欢迎的民间艺术团,拥有10个专业歌舞、藏戏和话剧表演团体,乡村业余文艺演出队500多个,藏戏演出队160多个。
藏医药工作也得到进一步加强。据西藏自治区卫生厅公开的数据,从2005年到2007年,西藏每年从各县、乡卫生机构中招收100名在岗藏医专业无学历人员在西藏藏医学院开展中专学历教育,基本解决基层藏医专业人员无学历问题。
到过西藏的人都可以看到,藏语文在这里得到广泛的学习、使用和发展。西藏自治区将学习、使用和发展藏民族语言文字的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西藏自治区教育系统全面推行以藏语文授课为主的双语教学。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法规,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下达的正式文件、发布的公告,都使用藏、汉两种文字。在司法诉讼活动中,对藏族诉讼参与人,都使用藏语文审理案件,法律文书都使用藏文。西藏自治区的广播、电视台专门开设有藏语频道。《西藏的民族区域自治》白皮书统计,截至2004年全区有14种藏文杂志、10种藏文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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