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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顺平还就网友争议比较大的问题作了回答:
网络称:"案发已经整整过去了4个整月,该惨案的制造者至今还逍遥法外"。
赵子娇面部受伤后,依据《人体损伤程度司法鉴定》第三部分面部损伤鉴定时限规定"以伤后3-6个月为宜"的规定,本案只能在伤后3个月后才能做鉴定。赵子娇于2008年2月18日做出重伤鉴定后,李海燕对此鉴定提出异议,要求重新鉴定,赵子娇及其父母拒绝重新鉴定,致使案件不能按法律程序进行。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海燕正在羁押,李风泽取保候审,李栋监视居住。
据网络称:"八人犯罪团火出入学校大门时,均由任县国家税务干部李风泽带头、领队,可以确认李风泽是这起恶性案件的领导者"。
根据公安局侦查证实,李风泽参与了这起打架,是案件的参与者。
据网络称:"李风泽之子、年轻的任县城管大队成员李栋手段残忍,是他,挥起尖刀,对因为吓懵而早已毫无反抗能力的赵子娇(以及另外一名女生)的面部,进行了精准的切割"。
检察机关对李栋批捕后,会同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确定是赵子娇母亲李彦彩唆使现场目击人陈冲、郭春峰做伪证,李栋涉嫌故意伤害罪不成立,故撤销对李栋批捕决定。
据网络称:"这一切事实,已经证明和记录了李风泽、李栋、李海燕,其他五名同案犯的罪恶。"
据县公安局侦查,其他五名女孩均系李海燕同学,打架过程中虽在现场,但并没有动手参与,特别是曲改改同学一直在现场劝架。学校门口监控录象只是记录进出校门的情况,案发现场没有录象证据。
"其实此案案情并不复杂,只是网上炒作太厉害了。"刘顺平最后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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