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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珠海分校就保安殴人事件发布调查结果,当事老师表示希望事件成为标本,不再有第二个丁志明
■新快报记者 邓毅富 通讯员 喜笕利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传媒设计学院教师丁志明被学校保卫处率领众保安殴打受伤入院事件有了最新进展。据该校网站消息,学校召开会议通报公安局对“保安打人事件”的调查结果,声称公安认定事件为一起由教师丁志明谩骂引起学校保卫处人员率领多名保安斗殴的偶然事件,“会上高新公安分局负责同志在通报中指出,该事件过程中受害人有侮辱谩骂他人行为,有过错在先”。
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被打的教师丁志明,丁志明对事件提出了自己的解释,并希望“不要再有第二个丁志明”。丁表示对学校所说的“公安通报”毫不知情,事后查证确认警方并没有出具认定其有过错的正式文件,丁说“学校有意避开当事人发布新闻”,并告诉记者珠海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负责同志并没有出席学校的会议,学校当时是播放了一段一位“具体负责同志”的录音。
记者看到,在丁志明所在学院院长王纯杰的博客上发布了公安机关对参与殴打丁志明的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及保安的行政处罚决定,其中一人罚款500元,其余各罚款300元。
学校谩骂引发殴打
丁志明有错在先
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网站消息,3月28日下午,该校召开通报会,通报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对发生在该校“保安打人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该报道称,会上,学校领导向全校中层通报了“3月26日上午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张副局长、丘主任和法制科王科长向学校领导班子(扩大)会议所作的通报”。
该校报道称,该通报内容为“高新公安分局负责同志指出,该事件过程中受害人有侮辱谩骂他人行为,有过错在先,是一起突发的治安案件,不存在所谓的幕后指挥和策划。”该校董事会董事长陈文博在会上表示,将以这个调查结果为准,对涉案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会上还通报了对参与斗殴人员的处理结果,朱某于2月27日已被香洲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保卫处工作人员张某、修某和海盟安正物业公司保安方某等六人在上述案件中对受害人进行殴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分别做出对方某罚款500元、张某等6人各罚款300元的治安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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