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轻松学习快乐成长
唐山对课业作息考试作出硬性规定
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给予校长行政撤职处分
本报讯(记者钱宝琦、李斌)为使中小学生快乐学习,健康成长,日前,唐山市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实施了“降、活、提”工程,即把学生的课业负担降下来,让校园气氛活跃起来,使教育质量提升上来。同时对课业、作业、考试作出硬性规定,违规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唐山市规定,每学年教学时间为39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严禁学校利用寒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到校集中补课或上新课。严格制定了作息时间,夏季小学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时40分,离校时间不得迟于17时10分,初中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时20分,离校时间不得迟于17时50分;冬季小学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时50分,离校时间不得迟于16时30分,初中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时30分,离校时间不得迟于17时30分。严格控制作业量,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不留课外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内;初中生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超过1.5小时,严禁教师布置大量机械重复和抄写性的作业以及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的做法。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只能以学校为单位组织一次期末学科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通知学生,不得组织期中考试;初中实行每学期期中、期末两次学科考试,不得按成绩给学生、班级、学校、教师排名次,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张榜公布考生成绩。
降低学生课业负担的目的,是把更多的时间留给学生。为此,唐山市要求各学校培养文化载体,挖掘发展学校文化;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育人环境。为提高教学质量,唐山市要求各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加强学生科学文化基础知识,使学生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倡导启发式教学和探究式学习,鼓励学生独立思考积极探索,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
为保证"降、活、提"工程顺利实施,唐山市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对随意增加教学时间、不遵守作息时间、私自分快慢班和任意增加考试次数且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给予校长行政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