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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次日上午火化”
早报记者:20万元的赔偿款是范晓岚本人出的,还是保险公司出的?
王圣华:我们交警部门是不管现金的来源,我们只找当事人,钱要交出来。赔偿款是在交警大队的主持下,范晓岚与死者父母就民事部分进行协商,按照交通事故上限标准签订了民事赔偿协议,进行签字的。
死者是3月18日上午火化的,18日下午2点多钟,双方就赔偿进行协商。
早报记者:外界有这样一种声音:“当阳交警部门涉嫌行政不作为”,您如何回应?
王圣华:我们当阳交警大队办案,是经得起上级执法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的,我们公安局是全国执法示范单位,我们不会因为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而砸了我们的牌子,也不会因为是特殊身份而袒护她。
专家说法
斑马线上孩子没有责任 “范晓岚涉嫌交通肇事罪”
中国政法大学博导张凌教授正在外地出差,昨天他在登机前十分钟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事故发生在斑马线上,而斑马线上又没有红绿灯,孩子是没有责任的,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张凌说,斑马线是专为行人设置的。司机在学习交规的时候就应该掌握交通法的相关规定,即司机遇到斑马线时应该减速慢行。当阳市长范晓岚在这方面如果没有做到这一点,不管交通标志有没有提醒这一点,她都应该承担责任,属于交通肇事罪。
根据《刑法》,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张凌表示,交通肇事罪本身就在主观方面存在过失,涉及这个个案,范晓岚遇到斑马线并没有减速行驶,这就是她的主观过失。即使她已经赔偿,那也只是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没什么关系。但法院在判处的时候可以根据她的各种表现及态度相应减轻她的刑事责任,在量刑时会考虑这一点。
而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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