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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结论篇
“高额吸费说”实为推销群呼设备
工业和信息化部清算司负责人说,“响一声”就挂断是不法分子为推销所谓群呼设备利用互联网所做的欺诈性宣传,公众应谨防上当。据天津市通信管理局跟踪调查,在与网上兜售群呼设备的设备商接触后,对其提供的“吸费电话号码”进行拨打测试,未产生高额扣费,且对方要求先付款后交付设备,其行为类似于以往的电话诈骗行为。
经调查,目前的非正常未接电话主要有三种:一是部分企业诱导用户回拨电话进行广告宣传;二是部分不法分子诱导用户回拨电话进行六合彩等信息宣传;三是部分不法分子诱导用户回拨电话进行诈骗。
提示
遭遇“午夜凶铃”可电话申诉
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时再次公布投诉电话号码。目前六大基础电信企业的客服电话为:中国电信10000,中国网通10060,中国移动10086,中国联通10010,中国卫通10070,中国铁通10050。涉及电信服务或收费问题可向通信主管部门设立的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进行申诉,北京市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010)68212300;其他地区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直辖市或省会区号+12300;信息产业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010)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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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电话回拨卡类业务纠纷案原告一审胜诉
河南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日前依法审结一起电话回拨卡类业务纠纷案,作为原告方的张新明、刘丁、叶爱木等3名河南德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的授权代理商和运营服务商均获胜诉。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2月,来自广东东莞市的张新明在网上查到河南德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声称经营电信业务,正在全国各地发展运营服务商,其公司经营的电话费及网络电话费非常便宜。张新明随后于当年2月25日与德义公司签订《合同书》一份,约定德义公司同意授权张新明为德义公司在广东东莞市的运营服务商,张新明向德义公司交纳服务培训费38000元,德义公司向张新明提供易话通、网络电话、商灵通、电话直拨卡和回拨卡等产品。
然而,张新明依约交纳了38000元后,德义公司没有提供上述产品,仅出售了一些回拨卡和直拨卡等。后张新明发现德义公司提供的回拨卡和直拨卡不能正常使用。张新明经核实后得知,目前市场上所有的回拨卡和直拨卡等业务都是违法的,张新明在提出退款要求被拒后,将德义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在合同中约定经营的通话业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管理条例》中规定实行许可证制度的电信业务,被告违反该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未取得相关经营资格的情况下,与原告订立的以经营该业务为内容的合同应属无效合同。被告应当将收取的服务培训费和话费返还原告。据此,法院依法判决德义公司返还原告张新明服务培训费38000元、话费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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