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效补贴是“症结”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粮食补贴政策是“由粮食购销企业按规定的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再由粮食风险基金对购销企业给予超储费用、利息补贴”。
北京农学院经济贸易系主任何忠伟调研发现“这种把补贴补在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做法,人为地加长了补贴传导链条,落到农民手中所剩无几”,4月16日,何忠伟向《第一财经日报》介绍。
他说,实行保护价这种间接性补贴政策效率很低,据财政部测算,我国价格补贴的效率仅为14%,而发达国家为25%,即国家补贴10元,农民只能得到1.4元。
在他看来,“国有粮食流通企业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国有粮食流通企业要追求自身利润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国有粮食流通企业又担负着部分政府职能,扮演着粮食管理者和调控者的角色。
在粮食补贴政策执行中,国有粮食流通企业垄断收购渠道,排挤其他粮食经营者。“行政干预使粮食的收购价格维持在一个比市场价稍高的水平,但并没有增加消费者剩余,”何忠伟分析,“消费者仍然要用比较高的价格购买粮食。”
他对记者具体分析了国有粮食流通企业补贴成本中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包括收购资金占用、粮库费用、贷款利息和损耗、陈化费用等。”据统计,1993年中央财政对粮食企业补贴为230.3亿元,中央储备补贴为67.44亿元,地方储备补贴为19.74亿元。
[上一页][1][2][3][4][5][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