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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知何故,2007年8月28日这次会面中,上述方案并未被提及。
走出公安局的大门,黄友元忍不住嘀咕起来:“公安局拿了我几百万不还,十几年来,我没处说理。如果是我拿了他们几百万,还不知道我现在是什么样子。”
到了塘沽区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工作人员的答复是:检察院直接办理的案件,无非渎职、侵权、贪污、贿赂几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罪”,得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最重要的是,“公安局局长是我们区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我们检察长都没进常委,管不了他。”
天津市政府没让黄友元一行进去。门卫一面看报纸一面告诉刘文:“我们机关是对内的,你们要去信访部门”。“我们不是来反映问题的,我们是来要求政府履行义务的。”刘文掏出判决书。门卫并不通融。
“这是人民政府还是机关政府?”律师刘文问,对方头也不抬。
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打出租车绕了一大圈,黄友元终于找到市监察局接待投诉的部门。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要受到警告直至开除的处分……”没等刘文说完,工作人员就打断了他:“你还是律师呢。我们监察局是干什么的?对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员,贪污啊、受贿啊,进行监督检查。它管你这事么?”
“这是法律明确规定授予监察局的权力”,刘文还想申辩。对方连连摆手,“处分条例谁制订的?人事部门。法院判决不执行,你赶快找人大”。
四处碰壁的黄友元回到湖南老家,寻找曾经为她主持正义的法官。株洲中院有人告诉他: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位叫“彭秋华”的审判长,在一次车祸中身亡,而那位审判员“郭德仕”,几年前因癌症病逝。
记者调查得知,今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召开了由湖南、天津两地高院参加的会议,最高院还以督办函的形式对此案进行督办。但目前此案顺利执行的前景并不明朗。
□采写/摄影:本报记者 贺信 [上一页][1][2][3][4][5][6][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