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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家庭:吴是“名人”
数年时间里,数量众多的女学生受害,而且部分还是未满14周岁的少女, 其中最小的受害者年仅12岁。遗憾的是,不少受害者和其家人在事发后选择了沉默,导致吴天喜更加猖狂。
在一受害学生的笔录中,记者看到这样的话语,“回家后,我哭着对我姐姐说了,她又给我妈说,我妈哭得不得了。根据我说的地方,那个人的体貌,我妈说这个人就是吴天喜。这个人黑黑的,肚子大,我妈认识他”。
但该受害者家庭最终选择沉默,其父亲说:“全家都说丢人,吴天喜是名人,势力大,也不敢报案,怕遭报复。”受害者说,“我几次都想死,我不得不转学。”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的刑事判决书中写道:“被告人(部分)年纪较小,文化程度不高,对法律知识了解较少,法制观念淡薄,是其参与作案的主观原因。有的家庭残缺,父母离异,家庭教育不够完整,有的家长对子女要求不严,是其参与作案的客观原因。”
判决书还写道:“有的先为本案的被害人,令人同情,但不仅不去报案,还逐渐参与作案,教训深刻。”
学校:觉得声誉受损
笔录和判决书显示:不仅是受害者家长,部分学校的领导和老师也知道本校学生受害。一教师说:“这些捞女学生的事给学校带来影响大了,事情发生后,从学校领导、教师职工到全体学生都造成了很大的心理恐慌,学校领导感到压力很大,教师的正常教学被打乱,学生都不敢单独外出活动,家长也亲自送学生上下学。”
可悲的是,在此类事件面前,一些老师更多的是担心学校声誉受损,当时玉都中学的一陈姓老师在作证时称:“更重要的是对我们学校的声誉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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