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胡某从迁安市工商局经检大队队长王玉泽手中接过被骗的3000元传销款时,一起历时近两年因参与传销引发的邻里矛盾终于解决。
被骗误入传销陷阱
胡某为迁安市建昌营镇某村人,过着普通的农村生活。何某与胡某为同村邻居。2006年初,因摔伤致下肢瘫痪的胡某刚刚恢复行走能力。从外地回来的何某便对她说:“我在吉林某药厂工作,可以介绍你去担任食堂管理员,从事采购业务,获取高额收入。”挣钱心切的胡某信以为真,在未告知其丈夫的情况下,带着东挪西借的几千元钱跟随何某来到吉林通化。实际上,何某是将胡某骗进了传销窝点。在何某等传销人员的百般利诱、培训宣传下,已被洗脑的胡某同样做起了发财暴富的美梦,相信了传销组织的骗人谎言。不久便交纳了2800元入会费,并购买了传销产品,取得了会员资格,成为何某的下线。2006年5月,这一传销窝点被吉林省通化市工商、公安部门彻底捣毁。发财美梦破灭了,钱财两空。胡某无奈回到迁安家中,决心向已返家的何某讨个说法。
索钱无望以命相搏
回到家中的胡某面对丈夫的责问,说出了被骗加入传销组织的事情真相,并认识到了传销活动的骗人本质。对于利欲熏心、介绍自己加入传销组织的邻居何某,胡某决定上门讨要说法,挽回自己的钱财损失。而何某坚称自己从事的是直销活动,并不违法,胡某是自愿加入,有关钱款已交给了公司,且自己也同样受到了钱财的损失,对胡某提出的索赔请求不予理睬。一次次上门索要,一次次无果而终。2007年底,索赔无望的胡某采取了极端的做法,要到何某家中剖腹自杀,以性命相搏,幸而在村干部、邻里的劝阻下才未酿成惨剧。
工商介入钱归原主
2008年初,胡某与何某因传销引发邻里矛盾冲突这一情况被反馈到了迁安市工商局。由于距离案发时间已近两年,且案发地为吉林省通化市,案件查证困难较大,但如果此案久拖不结,胡某、何某两家的矛盾还会持续加深,可能酿成更严重的后果。基于上述考虑,迁安市工商局领导高度重视,指派经检大队会同建昌营工商分局执法人员负责处理此案,并确定了说服教育、疏导调解为主的工作思路。通过多次上门宣传法律知识,揭露传销活动本质特征、社会危害,何某渐渐认识了传销行为的违法性质,承认了自己的过错,并愿意全额退还胡某的传销入会费2800元,同时给予一定补偿,共计3000元。胡某接过被骗的传销款时,不禁泪下:“传销害死我了,差点要了我的命,今后再也不去传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