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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建了20万个电子眼
记者注意到,2006年1月16日,深圳市下发《深圳市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构建基本覆盖全市,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技术兼容,系统完善,全天候、多层次、全方位的电子防控报警系统。工程建成后直接监控公共场所的摄像头要达到20万个……”
2007年3月20日,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申少保在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深圳20万摄像头建设工程已基本完成,特区外龙岗、宝安两区铺设的摄像头超过了总数的一半,深圳市已经初步建成了覆盖全市的电子防控系统。
20万个摄像头的电子防控系统在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下迅速建成。有关统计数字表明,2006年深圳市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10.2%,其中,摄像头帮忙使破案数上升2.6%.
与此同时,摄像头多部门使用,管理措施及相关立法却显得严重滞后。由深圳市公安局起草的《深圳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管理规定》曾列入深圳市政府2007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但至今尚未正式出台。
窥视不留痕只能挨个排查
随着现代社会对安全防范、交通监控、城管执法等日益重视,路面摄像头在世界先进国家和城市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比如伦敦地铁爆炸案之后,警方很快能从录像中锁定嫌疑人,显示了路面摄像头不可替代的强大威力和积极作用。
有资料显示,珠三角各城市公共场所已经或正在大规模安装大量摄像头。广州、深圳、东莞、中山、佛山、珠海、江门、惠州等八市将安装100万个摄像头。而放眼国内,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四城市安装的摄像头数目都已经或即将达到20万个。同时,为防止路面摄像头被公权部门滥用甚至侵犯公民隐私,我国的北京和广州市已出台了地方性规定规范摄像头管理。但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全国性法规对个人信息、个人隐私进行保护。
5月4日,深圳市公安局相关官员向记者介绍有关情况时表示,下一步将通过市政府协调从两方面入手完善20万摄像头管理,一为加强政府部门内部制度约束;二为在技术上进行使用权限控制规范。
记者发现,在当天开始,深圳政府部门信息网已暂停对各路口主干道的路况公开直播。据深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称,由于牵涉部门繁杂,调查起来会有一定难度。“10多个有相关权限的部门里,不好判断究竟是哪个部门的夜班人员操纵摄像头窥视民宅,”这位负责人说,因为这种操作不会留下痕迹,公安部门只能组织人员对相关单位挨个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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