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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示范村”,患有“奢侈病”
记者近日来到咸阳市淳化县胡家庙乡上罗村,这是一个新农村“示范村”。只见村口竖立一座高大的仿古门楼,门楼两旁各有一个花园,花园里有移植来的两棵大树。
一位村民告诉记者,政府修建这个门楼花费8万多元,花坛里的两棵大树是花2000多元从外村买来的,移植时还动用了吊车。仅村口两处小花园,就花了3万多元。
另一个“示范村”——泾阳县兴隆镇兴隆村的村口,记者同样看到一座高大的西洋式门楼,里面有广场、花坛、假山等。
彬县新民镇东坡村也是一个“示范村”,记者看到一个占地数亩的广场,广场正中竖立着一个约10米高的巨龙雕塑。东坡村一位村干部说,仅修广场和雕塑的花费就有20多万元。
对于这些广场、花园、雕塑、假山,村民如何看待?彬县小章镇小章村农民刘全儒说,这些东西中看不中用。旬邑县土桥镇屯庄村村民吴小宁反映,这些花坛、景观树都是政府替农民包办的,如果让农民做主搞绿化,他们会栽苹果树、柿子树,不但能挂果也同样美观。
挤占惠农资金,加大村民负担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些“示范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一般由政府部门投资建设。大多通过整合涉农项目,将财政资金“捆绑”起来使用。“示范村”的巨额建设成本给当地政府和农民带来沉重负担,有的乡村背上了新债务。
泾阳县扶贫办介绍,为建设“示范村”,兴隆镇兴隆村各种花费达420万元,其中财政扶贫重点村建设资金30万元,移民搬迁资金60万元,“两联一包、资金捆绑”资金15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80万元。
淳化县润镇政府一位负责人说,五一“示范村”一期投资约400万元,水、电、路、广场、绿化建设任务分给了包扶单位,其中道路建设约需20万元,由县交通局负责;广场建设约需27万元,由农发办等单位负责。
有的乡村拿不出钱,干部仍想出政绩,硬着头皮开工建设,没有资金由施工队垫付,或者村干部以个人名义借贷。
泾阳县兴隆镇兴隆村的村民反映,必须按政府规定的样式建房,每户建房花费在5万~7万元,虽然政府方面有补助,每户补助5000元,但大部分村民需要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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