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动员多方面力量,妥善安置孤老截瘫
1、安置孤儿。唐山地震使全市4202名16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失去双亲,成为孤儿,对孤儿的安置采取了国家、集体、个人同时并举的方针。河北省人民政府决定在石家庄和邢台市建立两所孤儿学校,专门安置地震孤儿。唐山市也成立育红学校。孤儿学校的干部、教师、保育员、炊事员等工作人员,都是从各学校、幼儿园挑选的模范工作者和优秀教师。学校设有哺乳室、幼儿班、学前班,小学各年级和初中班、高中班。孤儿们的生活条件和学习条件都优于社会上的一般少年儿童。孤儿的生活费来源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父母生前有单位者,由单位从遗属补助费中解决;另一种是父母不详或生前无工作单位的,由民政部门负责费用。
2、安置孤老。震后存活下来的一些老人因失去子女成为孤老,全市有1850人,对这些老人在城市份三种情况进行安置:一是对272名有口可归的震亡干部职工的父母,由归口单位发放遗属补助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单位供给、亲属带养或派人照顾;二是兴办城市区、街敬老院(福利院)集中供养;三是对生活能够自理本人不愿入院的分散供养。在郊区和各县农村的孤老,随着敬老院的迅速发展和“五保”政策的落实,也都得到了妥善安置。
3、安置截瘫人员。地震使全市3817人造成截瘫,其中市区1814人。震后采取国家、集体和个人相结合,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分三种形式进行安置:一是在市区和各县建立截瘫疗养院,安置无口可归和家中无条件疗养的截瘫伤员。办院经费由政府拨款(包括医疗器械、药费及各种设备费)。二是动员大厂矿等单位归口安置。三是有条件的分散在自家和亲属家疗养,由政府提供救济。各疗养院对截瘫病人褥疮、泌尿系感染合并症等常见病症,不断进行探索研究和治疗,并积极组织截瘫伤员进行职业康复,搞起了修理、刺绣、编织等生产项目。分散疗养的截瘫伤员也多数搞起了个体经营,国家在税收政策上予以照顾。
八、强化治安管理,维护好社会秩序
1、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地震后,社会治安、保卫、交通管理系统遭受严重破坏,人员伤亡,建筑物坍塌,公私财物失去了正常防范。极少数不法分子“趁火打劫”,发“灾难财”,公开抢掠公私财物,哄抢工厂、商店的仓库,侵夺私人贵重物品,污辱妇女。在震后短期内唐山的社会秩序出现程度不同的混乱,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脱险的各级领导干部、公安干警首先承担起保卫人民、保卫城市的职责。当救灾部队开进灾区后,他们和人民解放军及专业救灾人员结合起来,共同警卫银行、商店、仓库、粮店和监狱、档案库(室)等要害部门,严厉打击坏人,社会秩序得以恢复。震后,唐山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比震前上升1.9倍。针对案件增多的特点,各级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及时掌握社会治安情况和动向,做到情况明、决心大、行动快。公安局和法院组织专门班子,联合办案。8月11日唐山市判处了16名打、砸、抢等刑事犯罪分子,其中处死刑6人,死缓2人。接着又连续判处两批。三批共处理罪犯367名,对其中罪大恶极的26名罪犯判处了死刑。发动群众开展对犯罪活动的大揭发、大检举。据不完全统计,群众揭发检举各类案件线索9985件,129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交代各类问题9172件,收缴了大量被盗抢的财物。开展公物还家活动,收回了一批被哄抢的国家物资。
2、及时公布有关信息,严防各种地震谣传。震后,人们对地震尤为恐惧,如果出现地震谣传,会进一步加重恐惧感,造成新的社会动乱。要及时公布震情,使群众心里有底。要大力宣传我国地震预报的有关法律、法规,教会群众识别地震谣传。对恶意制造、散布谣言的分子,要及时打击。
3、整理交通秩序,确保交通畅通。震后唐山市公路桥梁遭到破坏,大量伤员需要外转治疗,来自全国各地支援救灾的人员和物资需要进入市区,救灾车辆达8000余辆。为确保通畅和安全,市成立了交通指挥所,市、县也相继建立了交通指挥领导小组(站),承担市、县区交通秩序整顿、指挥工作。进出市区的咽喉要道安排警力,指挥车辆,对通往飞机场的道路增设固定岗、流动岗,在主要路口设置交通标志。采取各种方法疏导交通。到7月31日唐山市区的主要街道和通往市区各条主要公路基本畅通。 [上一页][1][2][3][4][5][6][7][8][9][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