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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费紧急撤销
20日下午,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副司长庞陈敏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我们要求所有的接收机构一律不得再从捐款中开支任何工作性的费用。另外,要求红十字会和中华慈善总会的慈善组织,不得将此次救灾接受的资金留做原始资金。”
法律规定,慈善机构按规定可以提取募集资金最高10%作为管理费用。
王平向记者解释:大家对“行政费”有个误解。
王平介绍,运输费用,发放物资的人力,审计费用,所有这些环节都是要用钱的,红会本身没有钱去补贴这个费用。“其实在红会内部,我们的手机费、办公费用都是自付的。”
王平称,民间公益组织可以抽取的行政费国际惯例为6.5%,这一次红会内部商量的结果是 “不能超过5%,尽量降低。”
在昨天接受记者的采访时,王平这样表态:我们承诺所有款物均用于救灾,没有行政费一说,更没有留用资金一说。之前说到的具体数据——小于5%也已经紧急撤销了。
而在中华慈善总会,在谈到手续费时,秘书长刘国林则显得有些激动地说,“我们现在没有精力考虑行政费的问题。我们只管按照国务院的指示用好钱,把这些钱用到实处,用到最需要的人身上就行了。”
那么,是不是代表慈善总会此次不会抽取行政费?刘秘书长表示否认,“总会也需要一定必需的日常费用。”但这个数目肯定“很少很少”。
三个机构进行监督
王平对记者表示,总会接受国家正规的审计机构的审计,审计署、毕马威都给他们做过审计。红会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到法律的约束,目前审计署的工作人员已经进入红会。
中华慈善总会一位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目前一共有三家机构对慈善总会的捐款进行监督,民政局、审记局和提供专业审记服务的毕马威。
南都公益基金徐永光秘书长在接受记者访问时,谈到了账目公开和资金使用效率的问题。徐表示,专业审计机构的监督可以基本防止腐败贪污的发生,但是对于资金使用效率就无法评估了,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备的效率评估机制,民政部每年的评估也仅限于对办公环境和工作人员素质等的综合评估。而这个评估也不是强制性的。
王平在谈到资金使用效率时说到,最关键的要做好备灾工作,所有接受的款和物对于灾害来说有滞后效应。备灾工作做好了,救灾工作才能做好。 [上一页][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