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447年,后来被追认为第一世达赖喇嘛的根敦珠巴在日喀则兴建扎什伦布寺。自康熙五十二年清王朝正式册封“班禅额尔德尼”之后,后藏地区成为班禅额尔德尼辖区,扎寺则是班禅额尔德尼的驻锡地。20世纪初,九世班禅因与十三世达赖喇嘛失和而出走内地之后,噶厦政府在这里设日喀则基宗,下辖6个小宗。西藏和平解放以后,根据“十七条协议”精神,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和职权得以维持,十世班禅返回扎什伦布寺。
1960年,日喀则改为县。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撤县建市。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时,当地人口约有1万,今天已有4万多人,城镇面积扩大了5倍左右,为22平方千米。初步形成拥有电力、机械、农机、制药、印刷、鞣革、建筑、汽车修配、粮油加工、日用品生产等众多企业,兴建了商业、旅游、金融、科技、卫生、教育、住宅、办公、购物市场等一系列设施,成为西藏的第二大城市。日喀则市的旅游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在西藏仅次于拉萨市。
辖境内主要名胜古迹有扎什伦布寺、夏鲁寺、纳塘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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