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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重典”
2007年4月27日,轰动一时的“苗匠3.18瓦斯爆炸事故”案件在晋城公开宣判,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了对22名被告的审判结果,其中煤矿投资人王建军数罪并罚被判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00万元;矿长、安全副矿长被判有期徒刑20年。
这是近年来我国对矿难事故责任人作出的最严厉惩罚,“首例无期徒刑”的宣判彻底打碎了晋城煤矿老板的“黄粱美梦”,而晋城根治矿难的决心与铁腕举措,从此亦不胫而走。
与之相吻合的,夏振贵到临汾上任的第一次工作调研时就强调,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人,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变“行政干部为煤矿安全不安”为“煤矿老板为煤矿安全不安”。
无独有偶,今年2月24日,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洪洞“12·5”矿难的责任人进行了宣判,数罪并罚,判决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投资人王东海等3名被告人无期徒刑,其他事故责任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到20年,共处罚金1亿8520万元。
这个结果同样令临汾的煤矿老板“脊背冰凉”、胆战心惊。
“对煤矿主来说,原始积累已经完成,钱已够花,与其冒下半生坐牢的风险,不如少挣点,平平安安度过一生;对看不见的‘后台’来说,趁早金盆洗手,免得进退两难、提心吊胆;对监管人员而言,少了受糖衣炮弹袭击的风险,免得占小便宜吃大亏;对矿工而言,多了安全保障;对政府官员而言,免了‘老板挣票子、官员丢帽子’的担忧。”临汾市委办公厅一工作人员为《中国经济周刊》分析市委、市政府进行煤炭体制改革的“皆大欢喜”。
与此同时,临汾市对上世纪80年代以来形成的1.4万多处非法坑口进行了全部排查,对2006年以来出现过反弹的5400多处非法坑口进行了重点排查,将取缔标准不高的890多处非法坑口,予以彻底炸毁。
临汾市委、市政府还发布了奖励举报人公告,对举报者给予重奖。单纯的政府行为逐渐演变成声势浩大、全员参与的“人民战争”,私挖滥采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3月25日,山西临汾与晋中在临汾霍州召开了联合打击非法开采专项行动第一次联席会议,双方就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共同维护两市交界区域采矿秩序进行了交流,并出台了初步工作方案,这是山西在市与市之间首度合作打击非法开采。
“私挖滥采和超层越界开采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些干部在背后插手。”在临汾市委二届三次全会上,夏振贵曾一针见血指出,并表示要对“保护伞”、“黑后台”,要发现一个打掉一个,先开除公职,再追究法律责任,绝不姑息。 另外,对监管者与煤矿的“猫鼠一家”现象也将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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