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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不得更改表格样式。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
各市委组织部报考地点和联系方式附后。
3.笔试(7月1日—7月10日)。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由各市委组织部组织参加统一选聘考试。笔试采取省委组织部统一出题,各市同时组织闭卷考试,省委组织部派人巡视的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总分为100分。准考证由各市委组织部发放,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场安排在准考证上注明。
阅卷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笔试成绩由各市委组织部发布。参加“三支一扶”活动服务期满和各地先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笔试成绩中增加5分。
4.组织考察(7月11日—7月20日)。根据笔试成绩和各市分配名额,以市为单位划线,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数量1.2牶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各市委组织部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察。
5.体检(7月21日—7月25日)。各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按1牶1比例研究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市委组织部通知。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在未被列为体检人员的考察对象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7月26日—8月5日)。各市委组织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适当方式对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7.决定聘用(8月6日—8月底)。各市委组织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分配到县,县级组织部门研究确定其任职村及职务。原则上,河北生源毕业生应分配到原籍所在县。聘用人员名单和任职村及职务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8.岗前培训(9月15日前)。各市委组织部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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