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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录取通知书要辨真伪
来源:唐山晚报  作者: 编辑:梦雪 发布时间:2008-6-18 10:09:09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刘珲)在招生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求学心切的心理,打着种种幌子,以谋取钱财为目的进行招生诈骗活动,一些考生和家长往往轻信许诺,上当受骗。专家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几点:

  (1)要甄别录取通知书真伪。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其他非普通高等教育形式也在组织生源,如自考助考班、成人高校考前辅导班、网络学院、国际合作办学等,也给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有些考生可能会收到多个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一定要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或到县(市)区招办高考咨询服务站查询、核实自己的录取信息,如查询的信息与录取通知书一致(包括录取学校名称、专业和层次),就是经过省招办办理了正式录取手续,否则,就不是普通高校正式录取后的通知书。

  (2)未经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入学后不能注册学籍,不能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的学历文凭。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注册管理规定,凡未经生源所在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河北考生只有经河北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学籍,毕业后才能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的学历文凭。

  (3)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没有任何人可以“用钱买分数”;除了国家和省规定的优惠照顾政策,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除了省级招办,没有其他任何机构可以组织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发现招生诈骗,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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