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遵化市警方根据群众举报,迅速出击,查获了一名吸毒女子。根据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有关规定,警方已责令其进行社区戒毒。
6月14日,遵化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遵化市某小区有几名外地籍女子租住,均系某歌厅(现已停业)务工人员,其中个别人有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兼刑警大队长李松林立即责成刑警大队教导员贾宝忠负责此案的调查工作。特情中队经过三天蹲守,发现该房内的居住人员很少外出,行踪诡秘,而且大白天也是拉上窗帘,紧锁防盗门。经走访小区其他住户,均反映该出租屋内人员行为反常。据此,6月17日,贾宝忠教导员亲率特情中队长甄维新、副队长付伟及女民警王海英等依法对该出租房内居住的两名女子进行了传唤审查。经依法询问,王某(女,1985年生,系内蒙古自治区人)供述了自己近期内在遵化市某酒店受一名姓王的男子(警方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引诱,曾两次吸食冰毒的犯罪行为。侦查人员遂将王某带到唐山市安康医院进行尿检,结果呈阳性。特情中队队长甄维新当场对王某进行了严肃的禁毒教育,讲明了吸毒的危害,苦口婆心的劝其悬崖勒马。王某痛哭流涕地表示,坚决戒掉毒品。
当日晚,根据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有关规定,遵化警方依法责令王某进行社区戒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