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将所掌握的情况向洛阳市公安局车站分局反映,一位姓崔的副主任称,他会将这种情况向领导汇报,然后才能做出决定,是不是采取措施。这位副主任最终同意,如果采取行动,会将情况告知《华夏时报》。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本报没有收到该分局的任何消息。
争论
被”强奸”事件暴露社会问题
“郑立君事件”的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有关专家认为,“郑立君事件”绝不是个案,围绕“郑立君事件”有几个焦点值得关注。
男性强奸没有界定
“我觉得自己有点承受不了,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被强暴了。”郑立君告诉记者。
对此,公盟研究室法学博士许志永说,我国法律没有男人被强奸的说法。但从报道来看,郑立君的行为属在被胁迫下发生的。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邓亮说,在违背人的意愿的情况下强行发生性行为都应被定性为强奸,在国外,像郑立君这样的情况就会被定性为被强暴,但在国内,法律上只有相对于女性受害者有这样一说,而没有针对男性受害者做出界定。
事件暴露了社会问题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专家赵忠心教授指出,“郑立君事件”除了当事人自身的原因以外,教育界应该对此进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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