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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民王超(化名),两年前用信用卡透支欠下银行7884元,两年后,7884元欠款已经变成35478元,昨天(3日),为了催促王超还款,南京银行将他诉上法庭——南京白下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此案。
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连王超自己都觉得这场官司他输定了,谁知,庭审过程中却忽然峰回路转,王超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直言:35478元,是由本、息、复利、滞纳金四部分组成,本和息,应该还,但复利和滞纳金,银行都不该收,尤其是“滞纳金”,银行是根本无权使用这一术语的。
记者随后采访南京大学法学院邱鹭风教授,她明确表示支持律师的观点,她说:“信用卡欠款"利滚利"是许多银行遵守的行规,但它其实就是霸王条款。”
法庭辩论 复利和滞纳金到底该不该收
吓了一跳 成被告才知欠下3.5万
王超被银行起诉的原因,是他在2006年1月,用信用卡透支7884元。这笔钱拖了两年一直没还。对此,王超的解释是,不还钱是因为银行没及时提供对账单,致使他不能及时了解自己信用卡是否欠款。“两年里,我没收到银行任何方式的催缴。直到近期,银行提起诉讼,我才得知,欠了银行一笔钱。”而除去没收到银行催缴单这点不谈,王超最不能理解的就是为什么当初只欠7884.05元的本金,两年后就变成了欠款35478.01元!银行2年期存款年利率不过4.68%,2年期贷款年利率是7.56%,信用卡欠款两年居然能翻5倍?!”这样的“利滚利”着实让王超吓了一跳。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他聘请了律师。
唇枪舌剑 复利和滞纳金都不该收
昨日庭辩,银行方“义正辞严”,欠债还钱呗。但没想到,被告律师的辩诉令局势“峰回路转”。“我们认为原告没有及时履行通知被告还款,在时隔2年后提出诉讼,目的是谋取高额的复息和没有法律依据的滞纳金。我们认为银行要收,也只能收本金7884.05元以及合法利息7884.05×0.0005×900=3547.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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