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工业区滨海休闲区围海造地工程取沙吹填
一、施工时间:2008年7月1日至9月30日。
二、施工地点:
吹填区为下列五点依次连成水域范围
A:39°05′07″N/118°27′25″E
B:39°03′18″N/118°28′32″E
C:39°04′36″N/118°30′18″E
D:39°05′19″N/118°30′45″E
E:39°06′12″N/118°29′22″E
取沙区为下列五点依次连成水域范围
F:39°03′48″N/118°29′47″E
G:39°03′36″N/118°29′58″E
H:39°03′50″N/118°30′23″E
I:39°05′08″N/118°31′14″E
J:39°05′15″N/118°30′57″E
三、施工船舶:洞庭1号、洞庭5号、北亚1号。
四、施工内容:取沙吹填。
五、注意事项:
1.施工船舶作业时严格按交通部《沿海港口信号规定》显示信号。
2.施工船舶作业时各由两个钢桩定位,分别通过400至1000米水上管线、200至500米不等水下管线连到吹填区;船艏左右抛摆动锚,施工船锚缆长50米。
3.施工船舶保持守听VHF69频道,船舶航经施工区域,应加强瞭望,注意施工船舶动态,谨慎操作,与施工船舶保持安全距离,减速通过。无关船舶禁止进入施工水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