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由外来聋哑人组成的贩毒团伙,长期向唐山的吸毒人员贩卖毒品海洛因。唐山市警方一举切断了这条由辽宁营口向唐山贩毒的通道,随后破获数起贩毒案件———
5月8日晚9时许,在唐山市路北区某宾馆一客房内,4名聋哑人正在进行毒品交易。几名民警破门而入,将冰冷的手铐戴在了其中3人的手上。
犯罪嫌疑人李玲、曲永、郭建均来自辽宁,长期为唐山吸毒人员提供毒品海洛因。在房间内,50克毒品海洛因被警方缴获。
今年4月下旬,唐山市聋哑吸毒人员陈某被路北区公安分局大里路派出所查获,在审查过程中,陈某交待:营口市一名叫李玲的聋哑女人长期向唐山聋哑吸毒人员贩卖毒品海洛因。市禁毒支队专案组认为,聋哑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一旦从事吸贩毒违法犯罪行为,其社会影响更为恶劣,造成危害更大。该市公安局提出必须尽快侦破此案,消除社会治安隐患,以保证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
“此案吸贩毒双方皆为聋哑人,其毒品买卖更具隐蔽性,调查取证难度更大,打击处理更为复杂。”经认真研究,专案组认为,陈某与李玲之间曾多次进行毒品交易,彼此互相信任,同时陈某也愿意配合警方工作,实施“控制下交付”条件较为成熟。决定“引蛇出洞、严密控制、固定证据、适时抓捕”,并制定了周密的侦查方案。
5月8日上午,犯罪嫌疑人李玲给陈某发来短信,告知其将于当日携毒品到唐山,让陈做好交易准备。专案组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抽调10余名警力,在预定的交易地点———唐山市路北区某宾馆门前布网设伏。当日晚9时许,在侦查员的监控下,陈某到唐山市火车站将3名聋哑人李玲、曲永、郭建接到路北区某宾馆。在房内,专案组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这条由辽宁营口向唐山贩毒的通道被切断后,警方以此为线索扩大战果,相继破获数起贩毒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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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实施《禁毒法》明确规定,毒品管制的范围既包括列入管制清单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还包括可以提炼麻醉药品的鸦片、古柯、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以及经常用于加工生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麻黄素、胡椒醛、苯乙酸、醋酸酐等易制毒化学品。目前,列入管制的麻醉药品有123种,精神药品有132种,易制毒化学品23种。
目前,吸食毒品人员呈现低龄化,受教育程度较高人员也在增加,吸食场所由娱乐场所向宾馆、家庭转移,禁毒形势依然严峻。《禁毒法》进一步加大了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增加了两项新的内容。包括,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原来对于这两种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没有规定,对情节轻微的,无法处理。此外,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以体现区别对待的原则。
该法还明确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以及旅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有禁毒宣传教育的职责。(薛惠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