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2时许,四川汶川县19岁少女陈某来到河北高速交警丰南大队丰西中队报警,称其由江苏小海搭车去南通打工,被一辆大货车拉到了唐山服务区,现在身无分文,请求帮助。
民警仔细询问得知,5·12大地震后,陈某来到江苏南通市打工。 7月1日23时许,陈某想由江苏小海乘车回南通,由于身上只有2元钱,无耐之下,搭乘了一辆大货车。但这辆车在南通没有停车,反而把她拉到了天津,卸完货后又把她拉到了唐山服务区,无奈的小女孩想到了向警察求助。
问明情况后,在丰西主线带班的教导员王文会立即指派民警姚金勇为陈某搭乘一辆开往南通的客车,并掏出200元钱给陈某,留作路上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