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已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通则》要求生产厂家对其生产的家电标明安全使用期限,并规定安全使用期限从消费者购买之日计起。消费者在这个期限内正常使用却有家电漏电、起火等安全事故,厂家将承担所有责任。
该《通则》实施两个多月后,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家电的安全使用期限并未受到生产厂家的足够重视。尤其是在二手家电市场,家电产品的使用期限很难判断。厂家的讳莫如深,市民的漠然视之,使家电超期服役,埋下事故隐患。
厂家:讳莫如深
记者在对我市家电卖场的采访中发现,众多品牌家电产品只是一味强调其功能,促销人员在介绍家电产品时,对家电的安全使用年限只字不提。家电产品生产日期的标注大多不显眼,安全使用年限标注更是难找到。不少销售人员坦言,他们也不清楚所售产品的使用年限。由于厂家不注明,消费者在购买后自然也无从得知所买家电的安全使用期限。
据了解,该《通则》是推荐性标准,而非强制性标准,这就给家电生产厂家对家电安全使用期限讳莫如深提供了借口。其实,厂家不愿在产品上标注家电安全使用年限,主要的原因是如果标注的期限太短,怕消费者认为其产品质量不好;如果标注的期限太长,厂家也不愿在这么长的期限内承担全部责任。但无论是什么家电产品,它都有一个安全使用期限,超过这个期限仍然使用就会出现安全问题,甚至会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必须确认出厂时间,同时注意勿让家电超期服役。
二手家电:隐患更甚
在我市的旧货市场,记者看到二手家电卖得挺火。一位经营者说,旧家电市场前景比较广阔,这些家电经处理之后,外表跟新的一样,还便宜。
二手电器中超期服役者众,因此隐患更甚。虽然试机时可以正常工作,可因为使用时间长了,电源线、温控器、压缩机等主要部件已老化,而且以前的电器大多没漏电保护装置,像旧热水器一漏电根本无法在第一时间切断电源,市民在购买时一定要认真挑选,查看是否有出厂说明、日期等,为自己的安全加一把锁。
市民:漠然视之
记者随机采访的市民中,大都知道压力锅、煤气罐有使用期限,汽车有强制报废期限,但未曾听说电视机、电风扇、空调、微波炉还有使用寿命,更不知道家用电器超期服役会造成什么后果。因此,使用超期服役的家电带来的安全隐患并未引起广大市民的足够重视。
市消协副秘书长冯艳军介绍说,类似老电视机爆炸、老电热水器漏电等家电超期服役引发的事故每年都有发生,给消费者带来财产损失,有时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市民一定要对超期服役家电所带来的隐患重视起来。《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虽然非强制性标准,但生产厂家应该从保护消费者的角度出发,遵守这一标准,对家电的安全使用期限予以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