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迎奥运、保畅通,切实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创建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维护城市道路交通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唐胥路丰南城区段大型货车实行禁行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行时间自2008年7月21日零时开始。
二、途经此路段大型货车可绕行G112国道。
三、城区内企业运输及施工车辆须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申请,并报区政府审批后发放通行证。
四、对擅闯禁行线路的大型货车,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惩处,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 2008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