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的肖小姐接受了金丝美容手术,没想到却平添了无尽烦恼。近日,珠海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美容公司双倍赔偿手术费13万余元。
金丝美白不成右脸常跳
肖小姐通过朋友得知金丝美容手术,并亲自前往珠海市市内某纤体美容会所了解情况,嘉××美容连锁公司向肖小姐宣传该产品可以达到定格、美白、抗皱、留住青春的效果。 肖小姐分两次向嘉××公司交纳了金丝美容费67200元,并于2005年7月在嘉××公司驻珠海某纤体美容会所实施了全脸金丝美容手术。
接受金丝植入术后,肖小姐非但没有看到预期的美白靓丽效果,反而开始出现右脸跳动及红肿等过敏反应。
“美容金丝”属无证产品
2006年3月,肖小姐从媒体得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依法查处无证产品“纯金胶原高素能美容丝”的通知》,指出某些医疗美容机构使用一种名叫“纯金胶原高素能美容丝(简称美容金丝)”的美容产品,并在网上进行广告宣传。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美容金丝”属于植入体内产品,应按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目前国家未曾审批过“美容金丝”类产品,市场上正在销售使用的产品应属无证产品……2006年4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上述通知,发布了《关于立即查处未经注册“纯金胶原高素能美容丝”植入产品的通知》。震惊不小的肖小姐与美容公司交涉,但一直没有结果。去年10月23日,珠海市人民医院出具疾病证明书,证明肖小姐患有接触性皮炎,肖小姐遂将美容公司告上法院。
植入人体的就属医疗器械
经审理,一审法院认定了肖小姐、嘉××公司之间的消费服务合同关系,认为嘉××公司在提供服务时存在欺诈行为,需双倍赔偿美容手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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