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就要开学了,新学期的学费至今没有着落,我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吗?”昨天,市民岳先生致电本报热线,询问关于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相关事项。
岳先生是一名下岗工人,爱人因重型颅脑损伤,至今不能干体力活儿,家中全部收入就是岳先生给人打工挣的400元钱加225元低保费。2005年,岳先生的儿子考上了唐山师范初等教育学院5年制大专班,2005年和2006年的学费是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下交齐的。2007年,岳先生再也不好意思向别人张口了,儿子所在学校了解他家境况后也一直没有催交。如今,新的学期又要开始了,已经欠了一年学费的岳先生想到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岳先生先后找到市教育局、路北商业银行和路北区教育局,都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市教育局计财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市生源地贷款的发放对象是被河北省内公办高校(三本除外)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由申请人携录取通知书到生源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办理申请登记并领取申请表,填写好申请表后,再由该信用社和当地教育部门进行审核、批准。他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对象一般是刚入学的新生,像岳先生这种情况可以向孩子所在学校申请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