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67家停产整治企业认真整改
我市开展治污减排攻坚行动以来,市政府对不同程度存在治污设施不全、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以及无组织排放严重等环境问题的267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对86家企业限期治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据悉,在停产治理及限期治理期间,市环保局出台了《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加强行政监管和执法监督责任制管理规定》和《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全面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实行停产整治企业、限期治理企业监管双责任制。市级环保部门与县级环保部门共同落实企业督导人和监管人分工负责制,即市环保局各业务处室分包责任县(市)区所属重点企业,县级环保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分包监管,明确监管、督导目标和时限。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开展不定期的夜间暗访和白天突击检查,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县、镇(乡)政府强化了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对个别在停产整治期间擅自夜间生产的企业,果断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有效遏制了污染反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