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古冶区庞先生在林西一家超市遭遇购物送赠品时小票被收回后退货难的尴尬。记者采访有关部门了解到,购物领取赠品时一定要保留购物原始凭证。
据庞先生介绍,近日他到林西一家超市购物时,赶上超市内一品牌饼干开展“买四赠一”促销活动,他当即买下四盒饼干,但付款后领赠品时,被服务台工作人员告知:领赠品,须留下小票。“如果留下小票,一旦所买东西出现问题,退货岂不没有凭证?”虽心有疑问,庞先生还是留下小票换回一盒饼干。几天后,当他打开其中一盒饼干时,发现尚在保质期内的饼干像受潮一样,颜色和味道都与从前不同。庞先生赶紧来到超市,因不能提供在此超市购买此商品的购物凭证,超市拒绝了庞先生退换货的要求。
记者采访中发现,市内一些大型超市早已摒弃了领赠品交小票的做法,只在购物小票的空白区加盖“赠品已领”的印章。领赠品扣小票的做法目前大多存在于居民区内一些小型超市。对此,商家的解释为购物小票可作为统计依据,便于对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市工商局消保处负责人指出,商家出售商品时理应给消费者提供购物凭证,送赠品收回购物小票的行为是不妥的,商家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监督、统计赠品数量。他同时提醒消费者,若遇因换赠品要求收回购物小票,市民可以要求店方为自己开具盖有超市公章的票据,或先去服务台开好发票,以此作为销售凭证。 |